为贯彻落实土地复垦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近日,金土地小编特意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整理了如下几个关于土地复垦费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
什么是土地复垦费?
土地复垦费是指有关企业和个人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在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向当地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进行土地复垦的费用。
1. 没有条件复垦的情况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特点、生产建设周期、复垦条件和复垦义务的履行情况等,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视为没有条件复垦:
(1)因生产工艺不能做好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实施的;
(2)在生产建设周期内土地破坏尚未凸现,经预测确将造成土地破坏的;
(3)土地已破坏但在3年内尚不具备复垦条件的;
(4)因人力、设备、技术等条件限制不能自行实施土地复垦的且不委托复垦的;
(5)改扩建、已投产、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履行复垦义务或没有完成复垦任务的;
(6)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形。 通过这样的规范,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的信誉度、特点,采取措施,认定没有复垦条件,需缴纳土地复垦费。
2. 土地复垦验收标准
以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技术标准为依据,对复垦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土地复垦费征收的法律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2.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第十八条: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
土地复垦费征收程序
1、申请 2、审批 3、出具交款通知书 5、申请人到指定银行交款 6、开具收费凭证。
拖欠土地复垦费拒不支付的后果
根据我国土地法律和政策,“谁破坏、谁复垦”是土地复垦工作的基本原则。从事开矿采石、烧制砖瓦、修建公路铁路、兴修水利设施、开发房地产等等生产建设活动而造成土地生产力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是承担土地复垦义务的义务人,必须负责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工作。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破坏的土地面积、类型和当地复垦标准,自行复垦,无力无条件自行复垦的,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单位和个人可把土地复垦费列入生产成本。政府收到上缴的土地复垦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缴费单位和个人破坏土地的复垦用途。
至于拒不缴纳土地复垦费的罚款缴纳标准,现行法律存在着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而《土地复垦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亩每年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企业和个人,在其提出新的生产建设用地申请时,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复垦规定》规定的土地复垦费的罚款额度存在冲突,两者都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从法律效力等级上不分高下。只能对比两者的生效时间,《土地复垦规定》的生效时间是198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生效时间是1999年1月1日,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实务中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拒不缴纳土地复垦费的罚款标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