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房产税各方面紧张,有几套房的朋友是特别紧张,有啥着急紧张的,不就是交税吗?
冤有头债有主,房产税也不是胡来的,各位朋友也不用紧张,因为房产也有中国特色,首先我们的土地是出让制,不是私有制;其次房产税主要是调节高端市场,以重庆和上海为例,已经证明了房产税的特点;三是房产税不会一刀切,所以大部分老百姓是不沾边的,没有必要那么紧张。
那么房产税,在两会上,最为推动房产税的专家贾康也做了一个简单的表述,小编今天就聊聊房产税。
第一:2016年房产税可以纳入立法程序吗?
按照各个方面的表态,应该是这样。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去年,傅莹女士作为人大发言人,明确表态尽快纳入立法程序。过了一年,今年两会,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有这样的动作。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国土资源部新近向地方政府明确了两个时间节点,不知道和房产税的关系有多大?
一是:是在2016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停发旧证,改发不动产产权证。
二是:到2017年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平台必须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
还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的推进,将事关不动产产权关键信息的能否实现全国联网查询。
其次:国土资源部已经召集全国地方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业务岗位人员赴北京接受培训。
最后:现在比较关键的事情,是什么时候将房地产税法正式纳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尽快开始一审。
贾康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解读:
中央政治局要求,财税改革的重点和基本事项应在2016年做出来。按照这个节奏要求,有一个推测,今年应该启动立法,最理想的情况下这个立法程序要走一年,一审二审三审。一审之后,要征求社会意见,在各种意见于讨论中吵得不可开交的情况下,搞不好会推到四审,那么这一年可能走不完程序。
希望能走下来,但很有可能会走不下来,就会顺延到2016年,最晚应是推到2017年,在2017年两会上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这样才能符合中央关于改革时间表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地产税也是“等不起”的。
第二:房地产税应明确调节高端市场。
公众一直担心房地产税会增加个人的负担,这一点涉及房地产税的立法框架,征收的时候面对的重点对象应是高端人群,那么高端的范围可能会如何确定?
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它的税收负担,按照理论框架应该更多落在有支付能力、比较富裕的社会成员头上。
房地产税在中国立法过程中,应该尽快明确“调节高端”的路线,让社会大众吃定心丸。
这里有两个技术路线。一个技术路线是第一套房可以排除,剩下的可以征税。第二个技术路线是按照人均平米更精确,不管是多少套房,扣除一定的人均平米后再征税。
第三:这两种方案更倾向于哪一个?
按照人均面积还是家庭拥有房屋套数征税,这是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中争议最多的环节之一。
具体是按套还是按平米?
说起来,按套更宽松。如果第一套房不征税,第二套房是不是也可以税率从低?就中国现在的普遍情况和民众心理来看,第二套房可以说是“自己给自己买的商业化社会保险”,征收税率从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
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应该再给予税收优惠了。
第四:房地产税和70年的土地出让金可以一起收吗?
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地产税有法理依据吗?
这两个问题,是我接触到的最会引出愤愤不平情绪的争议之处。有人说,我房子里包含着70年的土地出让金,你再每年征税,重复征收合理吗?老百姓一听往往就会很生气。另外,我接触到的情况是有很多人在说,别的国家征收这个税可以,因为别国的土地是私有的,而中国的城镇土地是国有的,在国有土地上征个人的房地产税,法理上说不通吧?
小编总结:
一是2017年是房产税的一个元年,立法最后一道程序,执行时间都会集中到这个年份上,房产税的征收势必会为房地产市场带来一点小小的震荡,抛售房源者应该是络绎不绝,这还要看具体政策内容了。
二是房产税到来,二手房源突然增多,房价一定会出现下滑,也许那个时候才是真正购房的好时机,切记,是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