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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和承包经营权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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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土地
更新时间:2016-08-01 18:01:28
来源:金土地
关键字: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制度 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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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农村,为了争抢那“一亩三分”地,有不少土地纠纷的情况,还有人为了那“一分”地,跟邻居大打出手,甚至闹上了法庭。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农村,为了争抢那“一亩三分”地,有不少土地纠纷的情况,还有人为了那“一分”地,跟邻居大打出手,甚至闹上了法庭。在金土地小编看来,这些事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很多农村朋友们只是因为缺乏相关土地知识,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混淆了,这就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下面让金土地小编为大家解释解释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吧!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2)权利内容的不同

       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3)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4)继承方面的区别

       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三、总结

       金土地小编相信大家从上文就能明白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了解一定的土地知识还是比较有用的,至少不用为了那么几分占地大打出手了,在当前的经济体制和社会形势政策的走向之下,农民越来越“依赖”土地,所以一定要学习土地方面的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别把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混淆了,家里有土地的来看看》土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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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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