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是我国的土地国有化后,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土地经营的手段,来获取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费,利用土地进行融资的行为。笼统的说,只要地方政府符合利用土地来获得各种收益或者利用土地资源来发展经济的行为,都可以称为“土地财政”。那么土地财政是怎么形成的呢?金土地小编和您一起来了解吧!
1.分税制改革
政府通过对管辖区域内的居民征收地方税,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保证收入与支出的平衡是行使政府职能的前提。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一些税源稳定,易征收税种大都划分给中央政府,致地方政府的收入大幅度的减少,并且将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支出也划分给地方政府承担,导致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的不平衡。因此,对于归属土地和房地产的税收,提高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以及提高所有与土地有关的税收都成了必然的选择。
2.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
分税制改革后,关于土地的税收全部由地方政府控制,中央政府不参与分配,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的权利过大,对土地垄断。这虽保障了地方政府利益,却极大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压低土地的价格,让农民的利益受损,然后高价卖给企业,从中赚取差价。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大规模的卖地,甚至违规卖地,都是地方政府实行的土地财政。
3.现行地方官员的晋升考核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领域的放权,各级地方政府成为各自辖区的实际控制者和索取者。在竞争压力下,地方政府为了GDP的增长而加大了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是十分重要指标。地方政府出于个人在职期间的政绩考虑,在任期内有偿出让土地一次性收取未来50-70年的收益,透支未来的土地收入来进行城市建设,发展经济。一方面,通过“卖地”,可以直接完成财政收入考核指标,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将卖地所得大规模投资于城市建设,既可以创造“看得见”的政绩,也可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间接拉动地方GDP增长。
以上的三点都是形成土地财政的主要原因,金土地小编认为,土地财政的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是更多的是反应出了土地财政的弊端。重视农民的利益,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才符合我们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参考文献】
中国改革论坛网《中国土地财政的成因、影响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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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