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业部部长韩长斌就《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5年内基本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能够健康发展。
很多农民对这次土地确权的含义存在疑惑。有人觉得是好事,认为可以通过确权颁证弥补之前减损的土地面积;对于部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的,认为可以借助新一轮的确权登记增加惠农补贴;也有人很担心,因自己户籍已经迁走,担心在确权颁证中失去土地。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也就是说此次土地确权最直接的影响者是土地承包方,而不是发包方。那么,土地确权对承包方和发包方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再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土地确权对农资人有什么好处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对承包方和发包方都有利,那么对与土地投入息息相关的农资人有什么好处呢?土地确权后,农民可以安心流转土地,承包方可以放心经营,如此一来,土地就会进入种植的良性循环状态,就会源源不断地需要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用物资的投入,对农资人来说,土地流转进一步开拓了农资的市场,为农资人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会,应该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与土地承包方搞好关系,争取做他们的直接农资供应商,而且要争取做他们的持续供应商,这样就能获取源源不断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