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段时间,王宝强和其妻子马蓉的婚变,使各大媒体和广大网友都沸腾了。不论是心疼宝宝还是跟风炒作,都让这个重磅消息迟迟没有落下帷幕。对于他们财产的纠纷,马蓉是否有卷走属于宝宝努力得来的一切?各路网友也是操碎了心。说到纠纷,最近不少人在问金土地小编关于土地流转纠纷的问题。利益,在夫妻之间尚且如此纠结,土地流转的双方就更加需要谨慎了。只有熟知情况才能避免纠纷,接下来,看看土地流转都存在哪些纠纷吧!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只转让使用权。这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是为什么还会发生纠纷呢?
合同纠纷:在农村常常以口头协议,书面合同较少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合同形式,条款不明确、不完善或约束力不强,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合同则成了一张废纸。
青苗补偿和耕地征用补偿纠纷:简单来说就是流转期限内,因流转耕地涉及土地整理、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被征用,补偿款归属权的问题。当初的流转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及此类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耕地改变用途纠纷:当农户将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行为当成是个人行为,没有向所在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进行备案或转账登记,也没向政府职能部门申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耕地流转随意性大,而引发的耕地改变用途纠纷。
耕地使用纠纷:以村为单位在向租赁大户流转土地过程中,因合同主体不规范,较少以农户为单位流转土地。当时局和政策趋向农业时,农户们开始向所属的村集体组织要回土地承包权,而此时村组织又因与新承包方合同未到期而无法按时满足农户要求,导致耕地使用纠纷。
收益分配纠纷:当集体经济组织出面进行的流转行为,农户要求参与收益分配而引发的纠纷。
在这些落在民间的纠纷中,我们看到它既归咎于客观上政策和立法因素,也有主观方面流转行为自身欠规范的原因。进行土地流转时要签订合理且有效的合同,相关权利和义务、流转时间、地块面积、流转租金、原承包户和承租者等要素都要十分明确,只有防范于未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哦。
【参考文献】重庆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思考与建议》
未来持续更多的土地消息,金土地陪您持续关注。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载注明出处。www.kingland119.com
2016年9月